2008年8月2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枫桥民警当“村官”“拉拉家常”化矛盾
王雨 张琼

  日前,诸暨枫桥镇陈家村的骆某逢人就说:“你们知道吗?派出所的老杨现在是我们村的党支部副书记了,以后找他帮忙就更方便了。”骆某口中的“老杨”,就是在枫桥镇家喻户晓的枫桥派出所民警杨光照。骆某就是在前不久通过老杨的调解,解决了一场补偿金纠纷。   
  今年6月30日,骆某与同村的陈某因车辆碰撞,双方都受了伤,但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和解,该村的村干部也感觉比较棘手。老杨在与骆某拉家常时,了解了她的情况,便会同镇干部、村干部做双方工作,来回调解好几趟。8月12日,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双方在陈家村村会议室达成协议,由陈某一次性补偿给骆某4000元人民币,双方握手言和。
  为深入创建平安和谐新农村,持续提升农村警务工作水平,2006年以来,枫桥派出所以创新实践群众警务为取向,以“不出大事、防止小事、邻里和睦、共建和谐”为目标,抢抓机遇,充分发挥农村警务室作用,努力推进农村警务工作网格化建设。
  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,在镇党委的支持下,枫桥派出所的驻村民警还兼任了所在村的党支部副书记。这不仅将驻村警务室与村级综治工作站融为一体,而且更密切了驻村民警同村民的关系,能更直接地达到“信息报得早、治安管得好、案件发得少、矛盾解得了”的目标要求。
  目前,该所辖区已经有陈家村、杜黄新村、枫一村、枫源村、钟山村等5个村的驻村民警兼任村党支部副书记。今年以来,仅枫桥镇,通过警务工作网格化管理,共发现了78起矛盾纠纷,解决了76起。最大限度地实现了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镇”。